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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今開會討論無心跳器官捐贈,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,針對符合安寧緩和條例或家屬同意撤除維生設備者,且具備器捐同意書者,可進行無心跳器捐,只要依照今討論的原則,即日起即可執行,詳細規範預計1個月內有「心臟死後器官捐贈作業規範」出爐。石崇良說,今會中達成無心跳器捐4大共識,包含可使用鎮靜或抗凝血劑,但不可使用侵入式的葉克膜;心跳停止後等待5分鐘未恢復,才進行摘取器官;5分鐘後確認心跳停止死亡,可插管下降體溫,維持器官活性;另將會告知受贈者器官來源為心臟死後捐贈,可自行選擇是否接受器捐。此外,為鼓勵器官捐贈,對於器捐者或其家屬,若捐出超過2個器官,其中1個器官可指定受贈對象。 石崇良說,英國心臟死後捐贈的數量約是腦死的1/3,以此數據推估,未來預計國內每年約增加70例器官捐贈。(江慧珺/台北報導)
本文出自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ife/20171006/1218022/衛福部拍板!患者無心跳將可器捐麻將 百家樂 九州現金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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